浙商银行公告,陈海强因工作安排不再担任公司行长职务炒股配资服务,辞任自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。同日炒股配资服务,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,同意聘任吕临华为行长,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。吕临华的行长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,在任职资格核准前,吕临华代为履行行长职责。
广盛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
本文评分*
评论内容*
你的昵称*
你的邮箱*